浅析我国基础货币发行机制

2024-09-05

虽然中央银行在理论上有无限信用扩张能力,但在大多数国家,中央银行发行基础货币必须有合法的“理由”。
虽然中央银行在理论上有无限信用扩张能力,但在大多数国家,中央银行发行基础货币必须有合法的“理由”:从逻辑上讲,中央银行必须先有资产业务,然后才能开展基础货币发行这一负债业务,即政府不能把中央银行当作“第二财政”任意透支。这些合法的“理由”(资产业务)共同构成基础货币发行的渠道或机制。 传统货币银行学认为,央行的基础货币发行渠道主要有4条:1.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国债,这是央行发行基础货币最常用的渠道。2.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,包括向金融机构再贴现和向货币市场拆入资金。3.购买黄金增加黄金储备。4.购买外汇,增加外汇储备。 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后,欧美央行在大幅降低同业利率刺激信贷无效的情况下,引入了一种全新的基础货币发行方式:通过直接购买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所发行的融资工具,来增加同业市场流动性的供应(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操作)。这是在非常时期所采取的一种应急式的货币扩张措施,未来是否会成为基础货币发行的常规渠道还需要观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