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汇基金是香港政府发行货币的保证金。根据1935年颁布的 《货币条例》 (后称 《外汇基金条例》) 而设立。外汇基金的初期资产是政府出售发钞银行缴存白银所得的1231万英镑。此后,随着发钞数量的增加,银行为换取无息负债证明书而缴存的发钞准备不断增加。
根据 《外汇基金条例》 的规定,外汇基金资产可以由合格的担保品构成,包括发行的港元钞票、黄金、白银、外汇 (初期主要是英镑),或其他任何由英国国务大臣认可的担保品。其主要作用是通过与3家发钞行按预定的汇率买卖英镑来影响汇率。自1972年港币与美元挂钩,特别是1974年11月港元自由浮动以来,港府加强了通过外汇基金对市场的干预,以维持港元汇价的基本稳定。
外汇基金有什么用途?
外汇基金是香港特区政府最重要的金融资产,它不是一般专注投资用途的主权基金。外汇基金的用途是由香港《外汇基金条例》所规定,是用于支持香港的货币和金融稳定。在过去几十年间,每次香港出现银行或金融危机,外汇基金都担当了极其重要的角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