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总统大选候选人有哪些?

2024-11-01

美国总统大选候选人有哪些?美国大选走到现在,风头最劲的竞选人,无疑就是希拉里和特朗普了。一个经验老到,浑身散发着政治精英的气息;另一个猛打猛撞,处处透露出草莽英雄的气概。

美国大选走到现在,风头最劲的竞选人,无疑就是希拉里和特朗普了。一个经验老到,浑身散发着政治精英的气息;另一个猛打猛撞,处处透露出草莽英雄的气概,他们分别代表民主党和共和党,将今年的大选演绎得曲折离奇、高潮迭起。估计,再也不会有这么好看的“舞台剧”了。

人们看多了希拉里和特朗普,听多了民主党和共和党,很容易认为美国实行两党制,只能从民主和共和两党中选总统。即将到来的大选,也只能从希拉里和特朗普里挑一个。其实不然。

美国宪法不仅没有规定两党制,甚至都没提到政党政治。其宪法第二条第一款是这样规定的:每州按照各自议会所定的方式,选举若干总统选举人,数量为各州在国会参议员和众议员的总人数;选举人在各自州内集会,投票选举两位总统候选人,其中一位必须为非本州居民;参议院议长在参议员和众议院全体议员面前,拆开各州选举人提交的选举名单,所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,即为美国总统。

美国总统大选候选人有哪些?

在这里,美国宪法仅仅规定,总统由各州总统选举人投票产生,根本没提到政党选举这回儿事。事实上,包括华盛顿在内的美国制宪精英,不但没提到政党政治,而且对其充满了极度厌恶之情。华盛顿认为党派意味着分裂,只能损害共同协商的精神,是政府最危险的敌人;约翰·亚当斯向友人写信说,政党是最大的“政治之恶”;托马斯·杰斐逊也曾经表示,如果我必须和政党一起去天堂,那么我压根就不想去了。抱着这种共识,制宪精英们在宪法中对政党政治只字未提。

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

美国宪法没有规定政党竞选,但是也没有明确禁止政党竞选。以政党形式竞选总统的做法,在现实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。根据宪法规定,总统由各州选举人投票决定,只有获得绝大部分州选举人的投票,才能有望问鼎白宫。要实现这个目标,仅靠个人单枪匹马显然是完不成的,竞选人必须有一个团队。不同主张的竞选人,率领着不同的竞选团队,争取不同阶层的选民,实际上逐渐形成了一种变相的政党政治。

华盛顿总统离任后,美国出现了两个最具代表性的竞选团队,一个叫“联邦党人”,另一个叫“反联邦党人”。联邦党人代表商人、企业家、银行家和金融家,主张提高联邦政府权威,强化政府对社会经济的干预;反联邦党人代表自耕农、奴隶主,致力于维护各州自主权力和人民的自由权利,反对联邦政府的过度干预。

19世纪30年代,在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推动下,美国形成了以政党形式竞选总统的模式。又过了二三十年,经过剧烈的分化和重新组合,民主党与共和党分别成立,成为国会中最主要的两大党派,并长期主导着总统竞选的结果。从19世纪中期到现在,两大政党垄断了全国2/3以上的选票,总统不是来自民主党,就是来自共和党,其他小党基本没戏。

在现实政治中,美国确实是两党独大,但是严格来讲,不能据此认为美国搞的是两党制。从法理上来说,美国法律从来没有规定,只有民主和共和两党可以推出总统竞选人;就事实而言,每次总统大选都会有小党派参与,有时还会出现独立候选人的身影。只不过,民主党与共和党的声势实在太大,完全遮蔽了小党派代表或独立候选人的身影。再加上现在的总统辩论委员会规定,只有获得全国15%以上支持率的候选人,才能参加电视辩论,更让小党代表或独立候选人失去了竞争机会。因此,有野心的总统竞选人,为了提高竞选成功的概率,即使不满意两大政党的主张,也选择加入两大政党混个脸熟。特朗普之于共和党,桑德斯之于民主党,其实都是“不同意见者”,但是他们都不愿意加入其他小党派,而宁愿以共和党或民主党的身份出现,就是这个道理。

共和党的特朗普与民主党的桑德斯

当然,社会庞大了,什么样的人都有。有人宁当鸡头不当凤尾,也有人宁为玉碎不为瓦全,他们为了坚持政治理想,拒绝加入两大政党,甚至连政治捐赠都不要。在这次美国大选中,就有很多小党候选人和独立候选人“坚持己见”,一定要与民主党、共和党候选人争个高下。根据联邦竞选委员会(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)统计,这次美国大选,全国申请竞选总统职位的共计1780人。其中符合竞选条件的,还必须满足各州自行规定的候选人条件,才能被各州分别列为正式总统候选人。到目前为止,获得各州承认的总统候选人共计31位。希拉里和特朗普是其中之二。

前面已经说过,总统候选人是否能够竞选成功,取决于他们在各州获得的选举人票数。其实,除此之外,还有一点,就是取决于他们能被多少个州列为正式总统候选人。每个州都规定了不同的候选人条件,只有符合它们的条件,被列为正式总统候选人,才能得到被选举的机会。否则,连上战场的机会都没有。

根据相关统计,希拉里和特朗普依靠雄厚的政治资本,在50个州皆被列为了正式总统候选人;自由党的加里·约翰逊(Gary Johnson)也不错,能够在50个州参与竞争;绿党的吉尔·斯泰因(Jill Stein)稍逊一筹,得到44个州的正式承认,另有3州将其列为备选候选人。其他候选人的成绩则比较惨淡,仅被1至20多个州列为正式总统候选人,获得被选举的机会少之又少。鉴于此,这里仅介绍一下自由党的加里·约翰逊和绿党的吉尔·斯泰因。

自由党(Libertarian Party)成立于1971年,属于纯正自由派,其领袖始终梦想回到自由放任的时代。他们要求消除各种政府管制,给予公民最大限度的自由,支持量入为出的财政政策,反对征兵制。用加里·约翰逊的话来说,他们在社会政策上比民主党更自由,但在财政政策上比共和党更保守。这样的政党纲领很能吸引“小众”,但是也只能吸引“小众”。40多年来,自由党在历次大选中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。

加里·约翰逊发表演讲

今年自由党推出的候选人加里·约翰逊,曾经两度担任墨西哥州州长。2012年大选时,他就曾经与奥巴马、罗姆尼同场竞逐。在这次选举过程中,他表示如果自己竞选成功,将会以销售税取代个人所得税;将会争取大麻合法化,因为大麻比其他毒品更安全。他甚至放话说要赦免“棱角门”的主角斯诺登。担任过两届州长,经历过多年政坛洗礼,约翰逊还能坚持如此“纯真”的理想,也真是让人醉了。

绿党是从环保组织基础上发展起来的。20世纪90年代,美国环保组织分化为两大派系,一个是美国绿党(Green Party of the United States),另一个是绿党美国(Greens/Green Party USA),前者积极参加政治选举,成为最近几次总统大选的常客。他们这次推出的竞选代表吉尔·斯泰因,毕业于哈佛大学,长期从事职业医师,是一个环保主义者。

从名字就可以想象出绿党的纲领。在美国政治光谱中,绿党属于极左派(不同于中文语境中的“左”),强调环保主义、多元主义、社会正义、女权主义,倡导非暴力、完善社会福利、向高收入阶层征税,主张严格限制华尔街金融家。这些主张与民主党的桑德斯一派实际上很相似。因此,吉尔·斯泰因一度向桑德斯伸出橄榄枝,称只要桑德斯加入自由党,自己就主动让贤,推举桑德斯为总统候选人。

绿党总统候选人吉尔·斯泰因

在这次美国大选中,各州选民如果不喜欢希拉里或特朗普,可以选择自由党的约翰逊,部分州选民可以选择绿党的斯泰因。但是,多数选民很清楚,除了希拉里和特朗普,其他候选人都是“打酱油”的,问鼎白宫的机会微乎其微,将选票投给他们,注定竹篮打水一场空。因此,即使支持他们的粉丝,真到了投票选举的时候,也往往不得不改投两大主角。这就是为什么美国大选看起来很像两党制的原因。

如此说来,希拉里和特朗普之外的总统候选人,是不是就完全没意义?也不是。这些总统候选人要想进入白宫,基本上势比登天,没有可能性。但是,他们的粉丝,却很容易左右两位“主角”的竟逐。一般情况下,民主党与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的影响力旗鼓相当,中间选民的改投或倒向,就会改变两大候选人之间的平衡。约翰逊、斯泰因等人的支持者如果倒向特朗普,希拉里的胜算就会大幅度降低;如果倒向希拉里,特朗普就有可能面临熄火。所以,小党或独立候选人也有存在的意义,那就是“搅局”。

接下来,再说说候选人背后的选民和“总统选举人”。

根据美国宪法规定,总统并非由选民直接投票产生,而是由各州的总统选举人投票产生。在这里,一定要注意,“选民”和“总统选举人”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政治概念。选民是指符合条件、参加选举登记的普通公民,总统选举人则是由选民选出来的,代替自己投票产生总统的选民代表。刚刚建国时,各州总统选举人由州议会决定;19世纪中期前后,都逐渐改成了由选民决定。各州大选结果出来后,总统选举人按照州多数选民的意见,向国会提交总统人选。得到全国总统选举人半数以上选票者,即为新总统。

各州总统选举人的数量,相当于各州在国会两院议员的数量。这样算来,美国共有538张选举人票,获得270张以上选举人票者,才能成为新一任总统。如果没人超过半数,就由众议院在得票最多的前三位中,投票选择一位作为新任总统。

严格说起来,各州总统选举人其实没什么选择余地。他们不能随心所欲地根据自己的看法,选择理想的总统人选。作为选民代表,他们必须完全服从州选民的多数意见。一半以上州选民支持哪个总统候选人,各州总统选举人就必须全部投票选举哪个总统候选人。从这个角度来说,各州总统选举人实际上就是州选民的传声筒。既然如此,为什么要设这样一个传声筒?为何不直接由全民投票决定?这是因为,当初制定宪法时,人数少的州害怕会吃亏,失去在总统选举上的话语权,希望通过选举人制度,抵消部分劣势。同时,制宪精英认为,民众容易盲目冲动,让他们主导竞选结果,会造成很多隐患,因而有必要加一层“选举砝码”,对民众意见进行过滤。

与近邻加拿大相比,美国这套选举程序堪称缜密、精巧。加拿大基本照搬英国,将全国分为308个选区,每个选区选举一名众议员,在众议院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即为执政党,执政党的首领即为总理。代表女王的总督,邀请总理组建内阁,向议会负责。这种选举制度体现的是议院至上、人民主权精神,美国选举制度体现的,则是相互制衡、政治妥协的共和精神。

美、加两国的选举制度,都有着特殊的历史背景,很难说孰优孰劣。加拿大选举制度的优点,是选举程序简洁流畅,能够顺利产生新的领导人选;不足之处是当执政党在议会席位不足半数时,总理的麻烦比较多,在野党可以联合起来,故意否决总理的提案,造成总理与国会之间的高度对立。美国选举制度的优点,是总统拥有独立性,只要不犯大错,就能完成四年任期,行政执行较为稳定;不足之处是照顾的利益太多,选举环节繁琐,耗费大量人力、物力和财力,很容易令人生厌。

无论美国还是加拿大,都有人批评选举制度的弊端,但是现在看来,要撼动其各自长期形成的政治体系,实非易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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